董華與湖北晟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姜方林勞務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鄂2823民初2362號
判決日期:2019-07-18
法院:湖北省巴東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董華與被告湖北晟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姜方林勞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7日立案。原告董華于2019年7月18日以因被告湖北晟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姜方林已同意支付資料整理費用25000元,并已全部支付為由,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董華撤訴。
案件受理費500元,減半收取計250元,由原告董華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向洪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譚春花
書記員覃嬌艷
判決日期
2019-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