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志友與中移鐵通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吉林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電信服務合同糾紛再審審查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吉民申1256號
判決日期:2019-07-02
法院: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再審申請人董志友因與被申請人中移鐵通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移鐵通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吉林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移動公司)電信服務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吉林省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吉03民終76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查,現(xiàn)已審查終結(jié)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董志友申請再審稱,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1.本案是因為董志友不同意將“無限通用戶”變成固話而引起的糾紛。原審法院認定董志友所有的電話號碼6999997用戶類型為“住宅”電話,資費套餐選擇為“無限通用戶”是錯誤的。雙方都認可2016年8月29日董志友取得了6999997電話號碼是無限通用戶,是因中移鐵通公司和中國移動公司通信網(wǎng)絡調(diào)整,需要將該號固話按照語音遷移要求恢復有線電話,目前中移鐵通公司的技術條件無法實現(xiàn)董志友要求的無線通業(yè)務。明顯是因為中移鐵通公司和中國移動公司的單方違約,讓董志友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2.董志友有新證據(jù)證明中移鐵通公司和中國移動公司違約。2017年11月和2018年4月中移鐵通公司工作人員多次與董志友就此事交涉并承諾給董志友換個號碼,均因董志友不同意而沒有達成共識。在雙方協(xié)議明確、中移鐵通公司和中國移動公司不能就其單方強行變更服務內(nèi)容是否合法作出合理說明的情況下,對董志友設置了通話障礙,其行為明顯違約。故申請再審,請求撤銷一、二審判決,對本案予以審理
判決結(jié)果
駁回董志友的再審申請
合議庭
審判長付麗
審判員林麗艷
審判員陳鳳影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日
法官助理姜薇
書記員高仁齡
判決日期
2019-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