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鑫錦蔚經貿有限公司、深圳市火王燃器具有限公司財產保全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粵0306執保4501號
判決日期:2019-06-27
法院: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吉林省鑫錦蔚經貿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深圳市火王燃器具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吉林省鑫錦蔚經貿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訴訟保全的申請,請求對被申請人深圳市火王燃器具有限公司名下價值1191530元的財產進行保全。申請人吉林省鑫錦蔚經貿有限公司以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保函作為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查封、凍結被申請人深圳市火王燃器具有限公司名下價值1191530元的財產。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本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執行員黃偉豪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書記員王博聞
判決日期
2019-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