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云起與吉林省長春新華書城有限責任公司、吉林省新華書店集團新華文化圖書城有限責任公司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再審審查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吉民抗5號
判決日期:2019-03-22
法院: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訴人張云起因與被申訴人吉林省長春新華書城有限責任公司、吉林省新華書店集團新華文化圖書城有限責任公司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一案,不服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長民二終字第938號民事判決,向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提請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抗訴。吉林省人民檢察院認為本案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以吉檢民(行)監[2018]22000000262號民事抗訴書向本院提出抗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本案指令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
合議庭
審判長高光
代理審判員劉海英
代理審判員杜小雨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任秀玉
書記員張桓宇
判決日期
2019-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