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河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與青島中節能建筑能源有限公司、中節能建筑節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8)魯0282民初4685號
判決日期:2019-01-30
法院: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江蘇河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訴被告青島中節能建筑能源有限公司、中節能建筑節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過程中,原告江蘇河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自愿申請撤回對兩被告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江蘇河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對被告青島中節能建筑能源有限公司、中節能建筑節能有限公司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94361元(原告預繳),減半收取47180.5元,由原告江蘇河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衣澤遠
人民陪審員于振芳
人民陪審員李曉軍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書記員張麗
判決日期
2019-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