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華實高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沅江市??滇t院借款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湘0121執1530號
判決日期:2019-09-18
法院:湖南省長沙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深圳市華實高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沅江市??滇t院、楊文武、周鳳輝、楊晴借款合同糾紛執行一案,本院(2018)湘0121民初5263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執行人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本院于2019年3月15日立案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于2019年3月15日向申請執行人深圳市華實高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送達受理案件通知書并要求其提供財產線索,申請人沒有提供財產線索。立案后,本院向被執行人沅江市??滇t院、楊文武、周鳳輝、楊晴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發起了總對總網絡財產查控,查明的銀行存款、工商、證券、保險、車輛信息等情況。均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
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向申請執行人主動支付了50萬元,剩余金額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申請執行人深圳市華實高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執行申請書。本院認為,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據此
判決結果
終結本院(2019)湘0121執1530號案件的執行。
裁定終結執行后,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申請執行人可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長李浩
審判員羅少輝
審判員付建安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書記員袁濤
判決日期
2019-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