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廣民種業有限責任公司、黑龍江省龍科種業集團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8)黑民轄終74號
判決日期:2018-11-16
法院: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黑龍江省廣民種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廣民種業公司)與被上訴人黑龍江省龍科種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科種業公司)、原審被告鄭廣民合同糾紛一案,不服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哈爾濱中院)(2018)黑01民初674號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廣民種業公司上訴稱,本案表面上屬合同糾紛,實際是龍科種業公司種子出現質量問題后,為注銷分公司引發的企業內部清算糾紛,法院不應受理,即使受理也應由廣民種業公司及鄭廣民住所地的黑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黑河中院)管轄;雙方協議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此糾紛涉及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違法犯罪行為,法院應向有關單位移交。請求撤銷原裁定,依法裁定案件由黑河中院管轄
判決結果
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孫儒婕
審判員暢春松
審判員陳春燕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徐新衛
書記員肖揚
判決日期
2018-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