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輝彥、諶志群與常德職業技術學院、常德職院后勤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申訴、申請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7)湘民申1181號
判決日期:2017-11-29
法院: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再審申請人常德職業技術學院因與被申請人蔡輝彥、諶志群、一審被告常德職院后勤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湖南省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湘07民終129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本案由本院提審;
二、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長吳建華
審判員方晶
審判員韋薇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崔燦
代理書記員蘇玲玉
判決日期
2017-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