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唯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申訴、申請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5)高民申字第02757號
判決日期:2015-07-20
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再審申請人北京唯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唯實酒店公司)因與被申請人高如星勞動爭議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5)一中民終字第2242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唯實酒店公司申請再審稱:高如星于2007年8月6日入職我公司,任人力資源總監,2014年1月26日退休。我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未發放季度獎,兩審法院均以慣例認定應發放高如星2014年1月1日至1月26日獎金無法律依據。季度獎不是雙方依據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收入,不是固定的福利待遇,也不是員工額外提供勞動獲得的報酬,而是依據公司經營狀況、員工個人業績表現由業主單位決定的獎勵性措施。由于我公司自2013年以來經營業績不好,業主單位沒有同意管理方申請發放獎金的方案,至今沒有發放。因此,原審法院比照以前發放季度獎的金額推定2014年1月1日至1月26日獎金額度沒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綜上所述,原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請求依法改判
判決結果
駁回北京唯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再審申請
合議庭
審判長楊建玲
代理審判員王士欣
代理審判員程占勝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書記員周潤
判決日期
2015-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