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河北衡水石油分公司與故城縣饒陽店石油加油站、崔新梅侵害商標權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5)衡民三初字第56號
判決日期:2015-08-20
法院: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河北衡水石油分公司訴被告故城縣饒陽店石油加油站、崔新梅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8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河北衡水石油分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1300元減半收取650元,由原告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河北衡水石油分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孟祥東
審判員馬友崠
審判員李成立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書記員怡艷平
判決日期
2015-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