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誠實聯龍物資貿易有限公司、楊先明無因管理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3)寧法執字第27號
判決日期:2014-08-18
法院:云南省寧蒗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成都誠實聯龍物資貿易有限公司與楊先明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一案中,本院受理后,在法定期限內向被執行人發送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廉政監督卡、財產申報表。對被執行人進行了網絡查控、傳統查控,均未查到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對被執行人發出了限制消費令、納入了失信人名單。現申請人亦不能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本院將上述執行措施告知申請人后,申請執行人同意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2013)寧法執字第27號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鄭賢輝
審判員彭建華
審判員林華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書記員盧黎波
判決日期
2014-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