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隆建筑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安徽昌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8)皖0103執3791號
判決日期:2019-04-08
法院: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安徽天隆建筑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與被執行人安徽昌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孟慶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因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本院(2018)皖0103民初7680號民事調解書確定的義務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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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凍結(扣劃)被執行人安徽昌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孟慶祥在銀行的存款人民幣184462元;或查封(扣押)同等數額的財產;或提取(扣留)同等數額的收入。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員季汝成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書記員張翼翔
判決日期
2019-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