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兵與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南利眾吊裝有限公司、馮耀虎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5)西法民初字第1901號
判決日期:2015-06-05
法院: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李德兵訴被告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南利眾吊裝有限公司、馮耀虎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本院在審理過程中,原告提出撤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予原告李德兵撤回對被告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南利眾吊裝有限公司、馮耀虎的起訴。
本案案件受理費人民幣3435元(原告已預交),全額退還原告李德兵
合議庭
審判員陳思源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書記員春思帆
判決日期
2015-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