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陽湘岳電力有限公司、岳陽市洞庭水務投資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湘0602執保160號
判決日期:2019-03-21
法院:湖南省岳陽市岳陽樓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申請人湖南岳陽湘岳電力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岳陽市洞庭水務投資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湖南岳陽湘岳電力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要求凍結被申請人岳陽市洞庭水務投資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銀行存款1427798元或查封、扣押與之價值相當的財產。擔保人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岳陽中心支公司為本次保全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岳陽市洞庭水務投資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銀行存款1427798元或查封、扣押與之價值相當的財產。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湖南岳陽湘岳電力有限公司預交。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本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米輝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書記員任丹
判決日期
2019-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