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執行人晉中市榆次區華星石油鉆具經銷部與被執行人保定順昌鉆井工程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晉0802執578號
判決日期:2019-02-01
法院: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關于晉中市榆次區華星石油鉆具經銷部與保定順昌鉆井工程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晉0802民初3380號民事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申請執行人晉中市榆次區華星石油鉆具經銷部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于2019年1月28日依法立案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執行人保定順昌鉆井工程有限公司銀行賬戶存款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
凍結期限:存款為一年,動產為兩年、不動產為三年。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張彥宏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書記員許潔
判決日期
2019-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