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宏建混凝土有限公司與防城港中港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8)桂0108民初967號
判決日期:2019-01-24
法院: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南寧市宏建混凝土有限公司與被告防城港中港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1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進行了審理。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原告南寧市宏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向本院申請撤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南寧市宏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10271元,減半收取5135.5元,由原告南寧市宏建混凝土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林堯均
人民陪審員盧海清
人民陪審員周樹立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書記員謝小彩
判決日期
2019-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