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天忠與四川博遠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姜方兵侵權責任糾紛一案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川3301民初327號
判決日期:2019-08-12
法院: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謝天忠與被告四川博遠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姜方兵侵權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8日立案,原告謝天忠于2019年8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謝天忠撤訴。
案件受理費4852元,減半收取計2426元,本院予以免交
合議庭
審判員汪開祥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書記員陸化雨
判決日期
2019-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