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華夏高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丁祥超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魯1323財保408號
判決日期:2019-08-07
法院:山東省沂水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山東華夏高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丁祥超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于2019年8月7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chǎn)保全,請求查封被申請人丁祥超所有的魯Q×××××號車輛,保全價值13000元。申請人以保險公司的訴責險保單一份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將被申請人丁祥超駕駛的魯Q×××××號車輛扣押至沂水縣人民法院停車場,扣押期限為兩年。保全價值13000元。
案件申請150元,由申請人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zhí)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nèi)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三十日內(nèi)不依法提起訴訟的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段風治
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
書記員武曉麗
判決日期
2019-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