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東南混凝土有限公司與上海龍馬建筑安裝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6)滬0115民初82628號
判決日期:2016-12-16
法院: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東南混凝土有限公司與被告上海龍馬建筑安裝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23日立案。原告于2016年12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上海東南混凝土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人民幣30862元,減半收取計15431元,由原告上海東南混凝土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胡慶文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書記員粟媛
判決日期
2016-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