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湖南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訴劉玉琴合同糾紛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7)湘3127民初670號
判決日期:2017-09-29
法院:湖南省永順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湖南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訴被告劉玉琴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15日立案。被告劉玉琴于2017年6月20日提起反訴。原告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湖南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反訴被告)和被告劉玉琴(反訴原告)均自愿于2017年9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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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湖南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反訴被告)和被告劉玉琴(反訴原告)撤訴。
本訴案件受理費5800元,減半收取2900元,由原告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湖南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承擔,反訴案件受理費11993元,減半收取5996.5元,由反訴原告劉玉琴承擔
合議庭
審判員向云花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書記員向玥橙
判決日期
2017-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