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星源汽配集團有限公司、濰坊三江管道配件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7)冀0534執615號
判決日期:2017-12-28
法院:河北省清河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河北星源汽配集團有限公司與濰坊三江管道配件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已執行案款5.06萬元,在執行過程中依法對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進行了調查,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申請執行人也未能提供可供執行財產及財產線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張立棟
審判員郭玉松
審判員劉慶和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田福興
判決日期
201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