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圣翔建材集團有限公司與長春新星宇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7)吉0104執恢298號
判決日期:2017-11-30
法院: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吉林省圣翔建材集團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長春新星宇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申請執行人吉林省圣翔建材集團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長春新星宇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長春新星宇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請執行人吉林省圣翔建材集團有限公司6萬元,申請執行人承擔案件執行費800元,本案執行完畢,申請執行人吉林省圣翔建材集團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向本院申請終結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終結本院作出的(2015)朝民初字第2382號民事判決書的執行。
本裁決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員徐健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書記員王世剛
判決日期
2017-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