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路建設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合肥分公司、余為獎勞動爭議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8)皖01民終3655號
判決日期:2018-12-25
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安徽省新路建設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合肥分公司因與被上訴人余為獎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不服安徽省肥西縣人民法院(2017)皖0123民初3661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審理過程中,安徽省新路建設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合肥分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自愿申請撤回上訴
判決結果
準許安徽省新路建設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合肥分公司撤回上訴。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二審案件受理費10元,減半收取5元,由上訴人安徽省新路建設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合肥分公司負擔。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陸建群
審判員方瑋韡
審判員余海蘭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金琬瑩
判決日期
201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