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法信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與北京國宏英杰國際咨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8)川16民初220號
判決日期:2018-12-28
法院:四川省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廣安法信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訴被告北京國宏英杰國際咨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案中,原告廣安法信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廣安法信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撤回對被告北京國宏英杰國際咨詢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50元,減半收取25元,由原告廣安法信法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張強
人民陪審員羅昭俊
人民陪審員蘭宗禹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寇正偉
書記員陳雪
判決日期
2018-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