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銀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曾宇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7)湘0211民初3441號
判決日期:2017-12-22
法院: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株洲銀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被告曾宇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株洲銀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株洲銀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本案受理費128元,減半收取64元,由原告株洲銀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承擔
合議庭
審判員胡勁松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書記員文斯
判決日期
2017-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