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富寶投資有限公司與范常波、襄陽聚邦建筑垃圾運輸有限公司追償權糾紛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7)鄂0607執858號
判決日期:2017-11-22
法院:襄陽市襄州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關于申請執行人墊富寶投資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范常波、襄陽聚邦建筑垃圾運輸有限公司追償權糾紛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鄂0607民初2192號民事判決書生效后,因被執行人范常波、襄陽聚邦建筑垃圾運輸有限公司未按判決書確定的內容自動履行給付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中,因被執行人經濟困難,無給付能力,本院未查到被執行人可供執行財產,申請執行人也不能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申請執行人同意本院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申請執行人如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再次申請執行不受申請執行期間的限制。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張思軍
審判員樊其勇
審判員張襄江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書記員郝鵬展
判決日期
2017-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