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興彩色印刷廠等合同詐騙一審刑事判決書
案號:(2018)京0114刑初63號
判決日期:2018-07-26
法院: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檢察院以京昌檢公訴刑訴[2017]1246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文斌、郭潤柱、張超、張巧英、張曉剛、史慶歡、姜梅、王武帝、賀京京、張廣輝、肖勇剛、田靜、王雪濤、田慧、張新偉、王文濤、郭廣榮、王文杰犯合同詐騙罪,指控被告單位北京市新興彩色印刷廠、被告人孟令良犯非法經營罪,于2018年1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訴。因補充偵查,2018年4月2日公訴機關建議、本院決定延期審理,2018年5月1日公訴機關建議、本院決定恢復審理。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王雪鵬出庭支持公訴。上列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被告單位的訴訟代表人均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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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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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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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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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