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玉固、王春花等與喬俊敏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8)魯1791民初2273號
判決日期:2018-12-20
法院:菏澤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魏玉固、王春花、齊敬曉、魏某1、魏某2與被告喬俊敏、絳縣永盛運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絳縣永盛公司)、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絳縣支公司(以下簡稱人壽財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19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于2018年12月11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魏玉固、王春花、齊敬曉、魏某1、魏某2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張華、被告人壽財險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明廣軍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喬俊敏、被告絳縣永盛公司經本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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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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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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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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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