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建筑安裝工程總公司、揭陽市藍城區磐東街道南河經濟聯合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7)粵5203民初1190號
判決日期:2017-09-12
法院:揭陽市揭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揭陽市建筑安裝工程總公司與被申請人揭陽市藍城區磐東街道南河經濟聯合社、揭陽市藍城區磐東街道南河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揭陽市建筑安裝工程總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請求對被申請人揭陽市藍城區磐東街道南河經濟聯合社在廣東揭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賬號80×××42)的存款500萬元進行凍結以及對兩被申請人所有的位于揭陽市藍城區磐東街道南河村B棟商住樓1—12層全部樓房(第一層鋪屋3間,第二至十二層共22套房屋)進行查封。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揭陽中心支公司為申請人的上述財產保全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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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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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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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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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7-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