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與蘇州成金鋼鐵有限公司、林石華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7)蘇0507執恢10號之四
判決日期:2018-06-25
法院: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與被執行人蘇州成金鋼鐵有限公司、林石華、林世孝、上海鋼學貿易發展有限公司、上海寧金鋼鐵有限公司、林石貴、周華琴、鄭文美、常州龍成鋼材城有限公司、常州八川實業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曾多次查詢未查獲被執行人可供執行之財產,而申請執行人又不能提供被執行人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致使案件不能有效執結,且申請執行人要求案件暫緩執行,故案件終結執行?,F因申請執行人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發現被執行人名下可供執行的財產而申請恢復執行,本院于2017年6月2日受理,執行標的為人民幣31070375.59元(利息計算截止立案之日)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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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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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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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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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