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潤峰土石方運輸有限公司與林桂芬、孟凡麗等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7)內0402民初7337號
判決日期:2018-12-17
法院:赤峰市紅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赤峰潤峰土石方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土石方公司)與被告林桂芬、孟凡麗、焦秀蘭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11月23日立案受理,依法適用簡易程序,于2017年12月21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訴訟中,原告土石方公司向本院申請對其公司損失進行司法鑒定。原告土石方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王偉、被告林桂芬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焦雙明、被告焦秀蘭、孟凡麗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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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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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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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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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