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儀電(集團)有限公司與上海臨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動化儀表有限公司等其他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8)滬0114執4020號
判決日期:2018-12-14
法院: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依法作出的上列當事人間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的(2016)滬0114民初9001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執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上海儀電(集團)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向本院申請執行,要求被執行人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上海臨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應返還上海市嘉定區昌吉路XXX號房屋,支付房屋使用費,上海自動化儀表有限公司、上海自儀九儀表有限公司、上海自九量具有限公司、上海橫河機電有限公司應遷出位于上海市嘉定區昌吉路XXX號房屋。
本院在執行中,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等,但被執行人未履行。執行中,申請執行人于2018年12月10日向本院撤銷執行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暫無數據
判決日期
2018-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