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天豐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王敬東勞動爭議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7)冀10民終3077號
判決日期:2017-09-04
法院: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廊坊市天豐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王敬東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不服河北省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2017)冀1003民初1245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7年6月14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進行了審理,上訴人廊坊市天豐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王澤河、被上訴人王敬東到庭參加訴訟。上訴人廊坊市天豐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曉峰未到庭,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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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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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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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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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7-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