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東莞市分公司、朱鳳云租賃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7)粵1971執13553號
判決日期:2018-02-23
法院: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東莞市分公司根據已發生法律效力的(2017)粵19民終1424號民事判決書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依據上述生效法律文書,被執行人應向申請執行人支付3160380元、利息1830979.02元、訴訟費8950元。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本院于2017年8月22日立案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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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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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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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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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