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欣達技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與XX鴻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8)甘10民終1041號
判決日期:2018-11-28
法院:甘肅省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慶陽欣達技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欣達公司)與被上訴人XX鴻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前由慶城縣人民法院作出(2017)甘1021民初710號民事判決,宣判后,欣達公司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訴。本院審理后作出(2017)甘10民終1125號民事裁定,裁定發回重審。慶城縣人民法院重新審理后,作出(2018)甘1021民初478號民事判決,欣達公司仍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8年8月24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欣達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閆金基、魏世力與被上訴人XX鴻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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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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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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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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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