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智富、藤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其他二審行政判決書
案號:(2018)桂04行終38號
判決日期:2018-10-23
法院: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周智富因訴被上訴人藤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公安交通行政處罰一案,不服藤縣人民法院(2018)桂0422行初5號行政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上訴人周智富,被上訴人藤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的委托代理人祝浩明、甘清華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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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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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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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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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