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連、黃春家等與陶應華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9)皖1503民初2196號
判決日期:2019-04-26
法院: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陳連、黃春家、劉作明與被告陶應華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日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張馭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三原告及其特別授權委托代理人余輝,被告陶應華及其特別授權委托代理人周松均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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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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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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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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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9-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