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詩竹、陳月娥等一審刑事判決書
案號:(2018)滬0120刑初133號
判決日期:2018-06-21
法院: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檢察院以滬奉檢刑訴[2018]127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易詩竹、陳月娥、林木火、陳月桂、易進賢、沈添鳳、陳潔家、易瑋嶸犯合同詐騙罪,被告人易吾山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于2018年2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8年5月16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周少鵬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易詩竹、陳月娥、林木火、陳月桂、易進賢、沈添鳳、陳潔家、易瑋嶸、易吾山、辯護人王保棣、陳妤霞、蘇煤炭及上海市奉賢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上海理帥律師事務所楊群群、沈匯賢律師、上海六邦律師事務所盛剛律師、上海信思法律師事務所李明明律師、上海徐衛紅律師事務所李洪剛律師、上海衛根龍律師事務所孫峰律師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經依法延長審限和延期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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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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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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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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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