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宇、戴月珍等與盛全物業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等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9)浙0521民初295號
判決日期:2019-04-19
法院:德清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孟宇、戴月珍與被告盛全物業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以下簡稱盛全公司)、第三人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德清縣支公司(以下簡稱人壽保險公司)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11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于2019年3月5日、3月28日兩次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審理過程中,原告變更第三人人壽保險公司為本案被告,本院口頭裁定予以準許并向其發送應訴材料。二原告之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黃金良、被告盛全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夏建偉、被告人壽保險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徐鐵勤到庭參加訴訟(其中被告人壽保險公司參加第二次庭審)。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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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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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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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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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9-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