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五株科技有限公司、銅陵江南地礦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8)皖07民終701號
判決日期:2018-09-20
法院:安徽省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安徽省五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五株公司)因與被上訴人銅陵江南地礦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江南地礦公司)、原審被告深圳市五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五株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安徽省銅陵市銅官區人民法院(2018)皖0705民初2176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8年8月2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并召開庭前會議。上訴人安徽五株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辛集平、鄧志強,被上訴人江南地礦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丁以東參加庭前會議,原審被告深圳五株公司經本院合法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雙方當事人二審均無新證據提交,同意對本案適用書面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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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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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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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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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