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秀蘭、何振江等與左燕等確認合同效力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8)豫0105民初28303號
判決日期:2019-03-15
法院: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孟秀蘭、何振江與被告左燕、左利民確認合同效力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何振江的監護人何亮,二原告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劉德宇、李東輝,被告左燕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張培根,被告左利民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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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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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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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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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9-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