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集團公司西雙版納州分公司、符號服務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9)云28民終98號
判決日期:2019-06-13
法院: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中國郵政集團公司西雙版納州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郵政版納分公司)因與被上訴人符號、原審被告廖明郵寄服務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景洪市人民法院(2018)云2801民初1441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9年2月18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9年4月23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中國郵政版納分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劉建云、胡波,被上訴人符號到庭參加訴訟。原審被告廖明經本院公告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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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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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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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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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9-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