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汪應宏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云29財保3號
判決日期:2019-02-21
法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住所:云南省大理州巍山縣。
申請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與被申請人汪應宏、馬江、大理宏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有限公司、巍山縣江宏駕駛培訓學校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發生糾紛,申請人于2019年1月28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并于2019年2月19日繳納案件申請費,請求對被申請人價值1000萬元的如下財產采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1、凍結被申請人大理宏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有限公司在云南大理市農村合作銀行鳳儀支行賬戶內的存款90萬元(賬號為:50×××12);2、凍結被申請人巍山縣江宏駕駛培訓學校有限公司在巍山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賬戶內的存款90萬元(賬號為:81×××12);3、凍結被申請人汪應宏持有的大理宏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有限公司12.5%的股權;4、凍結被申請人馬江持有的大理宏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有限公司12.5%的股權;5、凍結被申請人汪應宏持有的巍山縣江宏駕駛培訓學校有限公司3%的股權;6、凍結被申請人馬江持有的巍山縣江宏駕駛培訓學校有限公司3%的股權;7、查封被申請人馬江名下的奔馳牌轎車一輛(車牌號:云A×××××)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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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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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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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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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9-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