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紅英與王鳳玲等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8)京0113民初22584號
判決日期:2018-11-14
法院:北京市順義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趙紅英與被告王志武、王鳳娟、王鳳玲、李福榮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李永芝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趙紅英之委托代理人馬許,被告王志武之委托代理人何江,被告王鳳娟,被告王鳳玲,被告李福榮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暫無數(shù)據(jù)
合議庭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日期
2018-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