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河南有限公司、河南省海虹建設監理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豫17民轄終103號
判決日期:2019-06-05
法院:河南省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移動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河南省海虹建設監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虹監理公司)及原審被告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河南有限公司駐馬店分公司(以下簡稱駐馬店移動公司)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法院(2019)豫1702民初878號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9年5月5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上訴人河南移動公司及原審被告駐馬店移動公司的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匡凱、被上訴人海虹監理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符明理到庭參加訴訟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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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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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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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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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9-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