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縣公路管理局、李俊香責任保險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8)豫05民終4946號
判決日期:2018-12-06
法院:河南省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滑縣公路管理局因與被上訴人李俊香、馮某某、常溶溶、常某甲、常某乙、滑縣交通運輸局執法所、原審被告王元瑞、李巧英、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不服河南省滑縣人民法院(2018)豫0526民初4002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上訴人滑縣公路管理局于2018年10月30日申請撤回上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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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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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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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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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