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冉與河北石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平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8)冀0532民初830號
判決日期:2018-09-10
法院:平鄉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郝冉與被告河北石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平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白彥霄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被告雙方及其委托代理人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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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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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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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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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