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素云與彭彥橋、廊坊市順通石油運輸有限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8)津0119民初9002號
判決日期:2018-09-03
法院:薊州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張素云與被告彭彥橋、廊坊市順通石油運輸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以下簡稱:保險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7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張素云的委托訴訟代理人王天明、宋春嬌,被告保險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劉峒堯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彭彥橋、廊坊市順通石油運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經本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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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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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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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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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