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桂花與合肥市麗景園林綠化有限公司、方小愛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7)皖0811民初1466號
判決日期:2017-12-04
法院:安慶市宜秀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韓桂花訴被告合肥市麗景園林綠化有限公司、方小愛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5年8月10日作出(2015)宜秀民一初字第00812號民事判決。2017年2月22日安慶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安徽省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23日裁定發回重審。本院于2017年6月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審理,原告韓桂花、被告合肥市麗景園林綠化有限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趙二明、被告方小愛均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暫無數據
判決日期
2017-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