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縣市場開發經營有限公司與安吉神龍交通設施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7)浙0225民初6751號
判決日期:2017-11-13
法院:象山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反訴被告)象山縣市場開發經營有限公司(下稱市場開發公司)為與被告(反訴原告)安吉神龍交通設施工程有限公司(下稱神龍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于2017年8月15日向本院起訴,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林鷹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被告(反訴原告)神龍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向本院提起反訴,本院依法予以受理,并于2017年9月22日公開開庭合并審理本訴和反訴,原告市場開發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先泉、被告神龍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曲春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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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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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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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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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7-11-13